根据财政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发行网点即开型福利彩票的通知》(财办综〔2004〕192号)和《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调整即开型彩票公益金分配办法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52号)文件精神,为了积极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体现福利彩票的公益性,经中福彩中心批准,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拟定于9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发行网点即开型福利彩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网点即开型福利彩票中心销售站(以下简称中心站),中心站在市、州福彩中心领导下,负责拓展和管理所辖区域的销售网点。
一、招募条件:
1、凡热爱福利彩票工作,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懂经营善管理,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营销策划能力,身体健康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地常住户口公民、电脑票福彩专营店,均可申请设立中心站。
2、能够覆盖一定区域、交通便利、有15平方米以上专营销售场所,2名以上固定的营销人员,拥有彩票配送的专用工具,有直拨座机电话,能发展5个以上销售点,流动资金5万元以上。
3、凡符合中心站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经与市、州福彩中心签订协议书并获得甘肃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颁发的“福利彩票销售许可证”后,即可成为中心站
二、中心站权益
经批准设立的中心站,可获得所辖销售网点销售额的2%做为发行费用,各销售网点可获得销售额的6%发行费用。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时间、地点
1、凡符合申办中心站条件的中心站负责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中心站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资金证明。
2、报名时间:2008年8月11日---8月20日。
3、报名地点:报名者所在市、州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甘肃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二○○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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